維護未成年人權益,預防和矯治未成年人犯罪,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職責。12月15日上午,太原中院舉行2022年度未成年人審判和司法保護工作新聞發布會,并發布了10起未成年人審判典型案例。
發布會上,據太原中院黨組成員、副院長張康介紹,近年來,太原法院全面加強新時代未成年人司法保護,護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長。一是堅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則,全方位保護未成年人權益,依法嚴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。三年來,共審結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04件,判處未成年犯351人,依法對未成年犯罪記錄實質封存,幫助未成年犯重返社會。
二是深化審判機制改革,不斷提高未成年人審判和司法保護水平。全市兩級法院均掛牌成立少年法庭,在全省范圍內率先實現少年法庭全覆蓋。43名少年審判法官通過圓桌審判、心理疏導、家事調查、家庭教育指導、判后寄語等專門的審判模式和舉措,不斷提升未成年人審判工作水平。公開宣判全省首例涉未成年人文身民事公益訴訟案,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。完善全省首創“少年法治”微信小程序,開展“訂單式普法”。常態化開展“法院開放日”“模擬法庭”“司法保護進校園”等法治宣傳活動。
三是深度參與綜合治理,形成未成年人保護強大合力。發出司法建議7份。與檢察、公安、教育、民政、團委、婦聯等部門鞏固完善社會調查、法律援助、合適成年人參與訴訟、刑罰執行幫教、犯罪記錄封存、隱私保護等機制,推動形成未成年人保護聯動大格局。
據介紹,今年1月1日《家庭教育促進法》正式施行,將家庭教育從傳統的“家事”上升為“國事”。今年1月1日《家庭教育促進法》施行后,太原法院認真貫徹落實,2月9日晉源法院法院針對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,發出全省首份《家庭教育責任告知書》。太原中院出臺了《關于開展家庭教育指導的工作指引》,全市法院還成立了2個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,其中晉源法院與晉源婦聯聯合成立了全省首家“法院+婦聯”家庭教育指導站。全市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17件,共發出家庭教育責任告知書、家庭教育指導令共180余份,聯合婦聯、教育等部門對57名家長進行了家庭教育指導,督促家長正確履行監護職責,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長。
發布會上,太原中院篩選了近三年來兩級法院審理的10件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典型案例,既包括校園欺凌、性侵害等6件刑事案件,也包括涉文身民事公益訴訟、未成年人繼承權等4件民事案件。10件典型案例為:任某某等人強制猥褻、尋釁滋事案,典型意義是對未成年人包容寬容但不縱容;謝某某故意殺人案,以教育為主,懲罰為輔,典型意義是幫助涉罪未成年人回歸社會、完成學業;劉某某搶劫案,典型意義為“家事變國事”,典型意義是對未成年人監護、教育是家長的法定職責;石某某強奸、敲詐勒索案,典型意義為增強自我保護和防范意識,謹防網絡交友陷阱;熊某某猥褻兒童案,典型意義是從業禁止,心理干預,多措并舉保護未成年人;郝某某、王某某危險駕駛案,典型意義為從嚴懲處黑校車,依法保護學生安全;杏花嶺區人民檢察院訴某某文身店案,典型意義是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務;徐某某訴王某某撫養權糾紛案,典型意義是堅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則,情法兼顧,聯動化解糾紛;再審申請人杜某、張某某與被申請人某銀行被繼承人債務清償糾紛,典型意義是被繼承人債務清償案件中,優先保護未成年人權利,為未成年人保留必要遺產;王某某申請撤銷岳某某監護人資格案,典型意義是生父虐待子女被依法撤銷監護權。